國際金融報記者 高劍巍 發自北京
不是冤家不聚頭。數月前百度和3721互訴官司的熱鬧場面似還歷歷在目,近日內兩家網絡搜索巨頭又因某專利權屬打得不可開交。
11月22日,由原3721總裁周鴻祎執掌的雅虎中國正式宣布進軍搜索競價排名市場,并稱此舉使雅虎中國搜索這一產品實現本土商業化收費模式,特意強調,“雅虎是全球搜索競價服務模式的首創者,在該領域擁有多項專利。”
次日,雅虎中國搜索業務國內最大的競爭者百度以驚人的速度作出響應,拋出一份意正辭嚴的《聲明》,宣稱“‘競價排名’的概念是百度在三年前首創”,并直截了當地指出,“百度在競價排名上的巨大成功,和國際資本市場對競價排名商業模式的普遍認可,使得國內其他廠商越來越眼紅。”
手里攥著好幾十份搜索技術專利,并且剛剛贏得另一國際搜索巨頭Google公司近3億美元和解金的雅虎公司自然毫不怯懦。歲末年關,一場好戲就這樣拉開了帷幕。
背景:搜索市場急劇升溫
冷清的市場永遠不會上演這樣的“大戲”。雅虎與百度三番五次的爭斗,與網絡搜索市場的良好態勢密不可分。網絡搜索幾乎在一夜之間成為了炙手可熱的商業領域,而基于搜索引擎的廣告業務也成為互聯網市場發展最為迅猛的部分。2003年,在網絡搜索廣告的幫助下,雅虎的凈收益同比增長了84%。甚至有專家稱,“未來三四年內,互聯網將決勝搜索,誰在搜索上是老大,誰就是老大。”
搜索競價是一種在國外已經較成熟、并被人們廣泛認可的網絡搜索營銷方式。所謂的“搜索競價”或“競價排名”,就是指網絡搜索服務商通過某種技術使付費客戶的網站鏈接出現在互聯網搜索結果的前列,從而讓搜索該客戶產品信息的用戶直接進入其網站,并且可以隨意添加搜索詞來獲得更多潛在用戶,計費則依據客戶網站的實際訪問量來計算。
網絡搜索競價營銷近幾年來被引入中國并在國內急劇升溫。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我國有大約2萬家企業開始使用搜索競價的營銷方式,更有專家預測,搜索競價未來幾年在中國市場的增長率將高達66%。意欲分食搜索這塊“大蛋糕”的網絡企業既包括雅虎、百度、GOOGLE這樣的專業搜索網站,也包括新浪、搜狐、網易等門戶網站。不過,有觀點認為,由于技術壁壘的原因,門戶網站只能充當“第二梯隊”,并且最終將選擇放棄自主開發搜索引擎,而采取與“第一梯隊”廠商合作的方式。
焦點:專利權屬孰是孰非
此次爭論的焦點是“競價排名”這一專利的權屬,雙方都在叫嚷著“可能付諸公堂”,但誰都心里明白,專利權屬歸誰,誰才會打贏這場可能的官司。
首先來看百度的“說法”。在11月23日的《聲明》中,我們看到的是“百度在中國早已申請了競價排名的專利”、“競價排名是百度首創”、“百度的一些專利是競相抄襲模仿百度的國內廠商最大的進入壁壘”等語句,并沒有看到“百度擁有競價排名技術中國專利”這樣的確鑿說辭,多少讓人覺得百度有些底氣不足。此后,據百度公司組織的文章透露出的信息,百度公司并不享有專利權,其強調的只是“早已申請”,也就是說,百度所謂的專利正處于“請求實質審查”階段,而根據我國《專利法》的有關規定,只有經過專利局對該專利的新穎性、創新性、實用性審查后,符合條件,才會被授予專利,審查沒通過,專利申請有可能被撤回。據悉,百度公司此項專利申請時間為2002年5月28日,公開(公告)日為2003年12月17日。
再來聽聽雅虎的理由。在過去一年多的時間里,雅虎公司收購了Ink鄄tomi和Overture兩家網絡搜索公司,因此獲得了很多重要的網絡搜索專利。在被雅虎收購之前,Overture曾經收購了老牌搜索引擎Altavista,并因此獲得了近30項網絡搜索專利,而這些專利目前都被雅虎所接手。雅虎首席執行官特里·塞梅爾曾表示,“收購Overture最大的意義就在于獲得了這些專利。”此次與百度爭論的“競價排名專利”就是從原Overture公司手中獲得,該專利于1999年5月28日提出專利申請,在2001年7月31日被美國專利局批準。與百度相比,雅虎的優勢似乎在于已經持有專利,并且專利獲批的時間比百度申請專利的時間還早了近一年。
然而,問題在于雅虎的專利是美國專利,并不一定意味著其在中國也享有該專利。法律專家指出,此項專利能否同時在中國享有,取決于該專利是否有進行專利的國際申請?或者,如果進行了專利的國際申請,其指定的國家中是否有中國?對這個問題雅虎公司至今并沒有明確的表示。
如此看來,“競價排名”中國專利權屬目前還無從判斷,孰是孰非,只能看雙方誰能拿出確鑿的證據來最終評判。
實質:專利之爭=市場之爭
盡管專利之爭前景尚不明朗,但雙方的唇槍舌劍已經接近白熱化。百度公司不僅在雅虎宣布進軍競價排名市場的次日就迅速發布聲明,而且以少見的速度組織起“輿論攻勢”,想方設法佐證百度的“正牌身份”,僅在幾天內,各大媒體就充斥著關于此次專利之爭的各類文章。
“百度的過激反應再正常不過了”,一位網友在評論留言中這樣寫道,“雅虎搜索競價已經侵害到百度的利益,不急才怪!”。據悉,百度于2001年10月在國內率先推出競價排名服務,由于雅虎、Google這兩年一直沒有真正進入這塊市場,很長一段時期內百度一度占居了大部分市場份額。此次雅虎重拳出擊著實讓百度忐忑不安,號稱具備“立體搜索”綜合服務能力的雅虎搜索競價擁有中國90%的地址欄搜索流量、雅虎門戶以及數百家電信合作伙伴、數萬家聯盟網站的強大搜索流量,同時背靠雅虎全球領先的搜索技術、完善的服務體系以及雅虎品牌的影響力———所有這些,使雅虎成為了百度競價排名市場最大的競爭者,直接威脅著百度的市場利益。
這樣看來,這場熱鬧的“專利之爭”實質上是市場與利益之爭,專利之爭也許還只是前奏,雙方都表明“什么事情都可能發生”。
隱患:利益之爭禍及中小企業
在專利權屬還沒有弄清楚之前,“打官司”的說法無疑有炒作之嫌。即使權屬落定,雙方再次對質公堂,誰將會是最終受益者呢?
就雙方而言,如果真打起官司來,結局可能是兩敗俱傷———一場官司下來費時費勁也揀不著便宜;也可能是雙方皆大歡喜———熱熱鬧鬧地共同把整個市場“蛋糕”做大。
但是,那些購買競價排名服務的企業的利益,同樣與這場專利之爭的勝負結果息息相關。由于排名搜索的特點決定了“它能夠幫助知名度相對不高的中小企業迅速增強其品牌效應”,因此,中小企業市場將是搜索競價爭奪戰的焦點,是此項服務最主要的買家。相對于大企業而言,零散勢弱的中小企業在權益保障上無疑處于弱勢,一旦專利之戰分出端倪,那么落敗一方的中小企業客戶的利益無疑將會受到較大影響,比如資金的浪費、潛在客戶的丟失等。是非不明,中小企業將如何選擇?誰來保護那些已購買了競價排名服務企業的利益?誰來替他們承擔風險呢?這些都是熱鬧的專利之爭背后的隱患。
Google和雅虎(Overture)專利之爭是最好的前車之鑒。在Overture訴Google專利侵權案中,Overture指控Google的AdWords(廣告詞)計劃故意地和直接地侵犯了該公司關于“影響在搜索結果列表中的位置的系統和方法”專利(即競價排名專利),最后雙方達成和解,Google公司為此付出了近3億美元的和解金。Google公司財大氣粗,自然能夠“瀟灑”地拿出這筆錢,以保障其數百萬中小企業用戶的利益。然而,假想一下,如果百度公司敗訴,一旦無力支付或及時支付巨額的賠償金,它的中小企業用戶只能自認倒霉。
專利之爭損害中小企業客戶利益的例子不勝枚舉。從這些紛繁蕪雜的案例中,中小企業能夠吸取的教訓是:在信息難以對稱的情況,應該審時度勢,充分考慮風險,選擇可靠的大品牌,才是真正的明智之舉。
而對于競爭雙方來說,少一些“口水戰”,多一些在技術研發上的投入,以便及時補充自己在技術上的短板,這才是一個健康企業的發展之道。